身边的榜样丨黄敏:以“老黄牛精神”践行为民初心

民生   2024-11-07 17:59   湖北  
二十一年来
他用脚步踏遍所辖乡镇的每个村落
用接地气的方式把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
送到群众心坎里
用真情做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化解民间矛盾与纠纷2000余起
先后荣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十堰市第二届新时代“最美普法个人”
十堰市“八五”普法中表现突出个人
等二十余项殊荣称号
他就是城关司法所所长黄敏







百姓身边的“解忧人”


2003年,黄敏从桃源乡土管所调动到天宝乡任司法所所长。面对全新的工作,为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他自费购买法律典籍,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和向老同志虚心请教,最终成为人们口中的“金牌调解员”。

2004年3月的一个早晨,天刚蒙蒙亮,外面还带着一丝丝寒意,家住天宝乡老庄子村村民张某哭哭啼啼地找到司法所,声称自己丈夫出门打工几年没有联系,现在孩子病了也没有钱治疗,想请司法所代写一份诉状,要和丈夫离婚。黄敏刚入行不久,面对这样的问题也不知道如何解答,就及时跑到天宝乡法庭取经。黄敏还找到村委会,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在外务工的丈夫,把他妻子的诉求对他进行了利弊权衡,让其回家,同时又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情感疏导。司法所黄敏同志还联系大峡电站项目指挥部,为张某丈夫申请了一个岗位,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最终破镜重圆。

2005年12月11点多,在调解天宝张某煤矿意外补偿纠纷中,黄敏骑着摩托车到村委会后,手脚冻得失去了知觉,然后又翻山越岭,走15公里小路赶到事故现场。到达现场他不顾疲劳立即投入工作中。经过5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此时天已大亮,回到司法所时,头上结了一层晶莹的白霜。

2016年5月,黄敏调任至城关司法所工作。城关镇辖19个村(社区),总人口12万余人。面对辖区内社情复杂、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黄敏选择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2024年9月,黄敏在廖家河村走访入户时,了解到该村李某在燃放烟花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致其眼部重度残疾,找经销商和厂家赔偿损失,经销商和厂家相互“踢皮球”。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说要1万余元的律师费,使其望而却步。黄敏主动接手了这起赔偿纠纷,经过调解,李某获得15万元赔偿金。李某为了感谢黄敏的帮助,送给他一笔现金,黄敏说:“我们为群众服务,是不收费的。”
二十多年来,黄敏调处民事纠纷1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调处情感纠纷70多件,让6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调解赡养纠纷110件,让200位老人安度“夕阳红”。











普法工作的“排头兵”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多年来,黄敏深刻认识到:不学法、不懂法,是造成基层矛盾多发的根本原因。为了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黄敏主动挑起了普法宣传的重任,成为了辖区群众眼里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的法治“宣传员”。同时,他大胆创新宣传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法治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黄敏是一个敢于迎接挑战、善于突破自我的人。他认真总结归纳辖区内多发性矛盾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并将其编成教案搬进了讲堂,有人称他大脑中装着一本“法律百科全书”。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他积极走进校园开设公益讲座,以身边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受害者、施暴方、学生、家庭、社会等多个角度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并指导学生应对校园欺凌问题。

自2018年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启动以来,黄敏主动加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最积极、最得力的志愿者。白天和工作日要忙于日常工作,群众也要忙自己的事,他就利用晚上和周末休息时间,到社区、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2023年到2024年,他基本上每周参与两场次以上法治宣讲活动。

此外,他还组织参与了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与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等法治文化活动,把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参与业务培训100余场次。通过他的不懈努力,辖区内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迷途回归的“引路人”


城关镇司法所现有80名社区矫正对象和194名安置帮教对象。黄敏通过不断学习总结,探索出一套“因人施策、依法管理、精准帮扶、人性感化”的教育方法。“用真情教育感化,用真心排忧解难,让矫正人员重拾信心、回归社会、重塑人生。”黄敏道出了自己的心愿。

2017年9月的一个深夜,城关镇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不听管教,拿菜刀要砍死自己的母亲。黄敏听到电话里急促而悲切的声音,丢下两个已经熟睡的未成年孩子,立即跑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赶到现场时,刘某正拿着菜刀对着他的母亲,惨案一触即发。黄敏一声怒喝,让他把刀放下,并告知他这种行为会带来的后果。黄敏通过晓之以法、动之以理,终于使刘某思想稳定下来。黄敏回到家里,看到一个孩子半夜起来上厕所找不到自己,在客厅里大哭,黄敏顿时一阵心酸涌上心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2022年,李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三年,来到城关司法所接受矫正时,情绪十分低落。作为单亲母亲,她因生活困难和心理负担巨大,表现出强烈的消极情绪。黄敏立即组织帮教小组走访其家庭,仔细了解其生活和心理状况,并为她争取低保和社会救助,缓解了她的生活压力。在黄敏的耐心引导下,李某某逐渐恢复积极心态,思想汇报中开始充满感恩和希望,重拾生活的信念。

20多年来,黄敏坚持“五清”工作法(清期限、清重点、清轨迹、清人员交往、清生活状况),与社区矫正、刑释人员交朋友、常联系,定期回访、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回归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真心实意帮助回归人员重返社会,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脱管漏管。
黄敏作为一名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者,牢牢扎根基层,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基层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倾力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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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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