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碰运气”逃逸 终难逃法网 | 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08 17:49   贵州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120

可现实中

仍有“碰运气”的肇事者

心存侥幸妄图“一跑了之”

殊不知,法网恢恢

肇事逃逸将面临

更加严重的处罚

11月2日上午,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七星关区创美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六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到达现场后,发现批发市场内路边停放的一辆银灰色轿车侧面有被碰撞痕迹,现场并没有找到肇事车辆及撞击遗留的残留物,报警人也无法提供有价值线索。

在对现场进行取证过后,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破,通过对周围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及调取相关视频资料后,民警很快锁定一辆号牌为云D66XXX的银灰色货车,并通知车主将车开到中队配合调查。

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后发现车尾部有明显的刮痕,通过对两车刮痕位置进行比对,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驾驶员张某也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当天自己驾驶车从云南送货到毕节,2号凌晨1时许经过事发路段,在调头的时候车尾不慎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张某认为已是深夜,现场也没人发现,便心存侥幸驾车离开了现场,离开后,张某发现自己的车受损并不严重,认为对方的车应该也没事,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当民警找到他时,张某已驾车返回云南。

最终,民警认定,张某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未报警或联系对方当事人妥善处理事故,而是驾车离开,存在肇事逃避的主观故意,最终,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张某将独自承担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

肇事逃逸的后果十分严重

不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处罚

所以,一旦出现交通事故

我们应该这样处理

👇👇👇

01
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自觉承担责任,轻微事故双方协商处理。

02
若有人员伤亡

必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协助抢救受伤人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毕节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司机倘若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再撤离
若协商不成,请报警求助
千万不要自以为是
随意离开现场
避免“一错再错”

来源: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编辑 :邱盟          审核: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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