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与气象局联合会商分析,目前石嘴山市受低压控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1月29日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重度污染,1月30日截止7时,石嘴山市已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7小时。预计1月30日-31日,石嘴山市以静小风为主,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较差,叠加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部分时段可能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为有效应对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联防联控,依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决定于1月30日10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第四条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众健康防护措施方面,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倡议性减排措施方面,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石嘴山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导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措施。例如,涉气工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加强交通管制,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
此外,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
记者:张国英 王子博
编辑:田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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