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邑飞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2人,实到5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三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讨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情况的汇报,决定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选举。
会议确定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表决。会议还确定了宪法宣誓方案。
记者:宋克亮 叶莉 冯斯宇 田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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