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
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
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下月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公告详情如下: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公安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兀非凡
责编:刘春云
审核:曾 媛
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
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
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下月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公告详情如下: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兀非凡
责编:刘春云
审核:曾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