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批次将对8个县级部门和1个镇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置了信访电话(工作日8:30—18:00)、电子邮箱、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
市委第四巡察组
市委第五巡察组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巡察办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i内江
编辑:兀非凡
责编:刘春云
审核:曾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