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制度优势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澄寰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重要部署。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长期实践中,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协商制度体系、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专业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协商经验,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和全覆盖中具有独特优势。新征程上,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刻认识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以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推动协商民主不断发展,使协商民主彰显更大优势、发挥更大效能。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的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是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全过程参与,从决策前的协商、决策的制定,到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人民都能参与其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式,确保了人民在各个阶段都能发挥作用。除全体会议外,人民政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协商活动,形式灵活、密度较大,构建起多层次、体系化、高效运行的协商议政格局,推动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等各种协商形式相衔接,保障了人民群众广泛持续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提升了人民民主的时间连续性、内容覆盖性、运行协同性,推动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方位”的人民民主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之所以“全方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人民政协参与主体是全方位的。人民政协参与单位包括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人士,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特点,既能够广泛凝聚共识,又能确保不同群体的利益和诉求都能在政协平台上得到表达和考虑。二是人民政协的协商渠道和方式是全方位的。人民政协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协商,如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界别协商、情况通报交流等,这些多样化的协商形式为广泛的社会议题提供了讨论的平台。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领域”的人民民主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区别于我国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开展协商民主有利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横向上实现参与领域的全覆盖。政协协商的内容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包括政策制定、人事安排、宪法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政府事务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等,这确保了政协协商能够覆盖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
四、要不断提升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以宪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据,明确政协工作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和重点任务。形成全面系统、科学规范、运行顺畅的工作制度体系。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引导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增强按制度履职的规则意识和运用制度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狠抓制度落实。四是提升协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制度梳理。突出建章立制,创新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平台的潜力得到更大发挥。五是不断规范委员履职。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六是要深入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为协商民主实践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构建协商民主理论体系。
(本文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王澄寰在八届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务虚会上的发言)
来源:海南政协
编辑:王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