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警方通告

民生   2024-10-26 21:46   辽宁  


通  告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侦办的“万盛汇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刘学帅、黄福花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请在“万盛汇”公司投资的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通知单、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记录)等相关材料,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投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请所有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林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39-7305787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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