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省直机关是指经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
省直的基本定义
省直单位,全称省直属单位,是指不列入省政府序列,但直接受省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机关部门。这些单位通常包括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重要部门。它们承担着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公益服务,是省级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简介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5年3月正式运转。“中心”主要负责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及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工作。二十余年来,“中心”从加强内部管理着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资金风险意识,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中心”将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不断推动和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向前发展,为改善省直职工住房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信息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