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规则的公告

文摘   2024-12-01 15:18   贵州  

为进一步优化补贴流程,便利和惠及全省消费者,加快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根据«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依据《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规定“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优化和调整”,并经会议会商等程序,对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规则进行优化调整:

一、将3000元(含3000元)以下国产手机、平板电脑2类数码产品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补贴方式为支付立减(不领券)。补贴标准为按照产品购置发票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件补贴不超过600元。

二、除原有的17类家电产品外,将干衣机、衣物护理机、挂烫机、电饭煲、电火锅、电压力锅、空气炸锅、多功能锅(蒸煮一体锅等)、电水壶、茶吧机、咖啡机、面包机、绞肉机、加湿器、电风扇、暖风机、电暖炉(桌)、厨宝、吹风机、电动剃须刀20类家电产品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补贴方式为支付立减(不领券)。补贴标准为按照产品购置发票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以上活动规则调整,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12月31日截止。不往前追溯。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活动规则执行。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厅   
2024年11月30日

来  源 | 贵州省商务厅
编  辑 | 陈文婉
二  审 | 王元虎
三  审 | 王元勇


镇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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