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吕天玉受贿案一审宣判

文摘   2024-12-04 21:19   江苏  


近日,泰州中院对泰兴市原二级调研员吕天玉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吕天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吕天玉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吕天玉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链接:

泰兴市二级调研员吕天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吕天玉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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