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帮助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今天(10月30日)下午,吴江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专题宣讲会。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孙永林主持活动并对做好《条例》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全体执法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区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本次宣讲邀请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茂荣围绕《条例》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专题授课。张茂荣处长从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条例》起草背景、相关概念辨析、主要内容等方面,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条例》的制定过程、立法目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讲解。张茂荣处长的授课,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对执法人员学好用好《条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孙永林副局长指出全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条例》提出的新制度、新措施和新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报告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供稿:法宣科
编辑:法宣科
审核:吴应宣
签发:孙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