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冶金等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用于替代《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苏安办〔2021〕7号)中原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
本次修订对风险目录中的风险代码、风险名称、主要事故类型、风险点进行了完善更新,除经企业辨识后确定为较大以上的其他风险外,工贸企业较大以上风险从139条,增加到196条。在管理类别1003冶金等工业(通用)类中,将如下常见风险纳入较大以上风险目录:
100315装卸作业
100319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燃烧
100320锂电池集中储存或充电热失控
100321涂装场所有机溶剂泄漏、挥发性气体积聚
100323立体库坍塌
100326屋顶光伏场站运行
100329高处作业
请全区工贸企业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动报告,持续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供稿:基础科
编辑:贾靳
审核:陆飞
签发:孙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