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企业反映,频繁的行政检查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迎检负担。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例如,司法部公开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提到的一家公司,从2021年至2023年,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自2024年以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多地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企业应对行政检查的负担。“综合查一次”是指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由不同行政机关或者同一行政机关同时一次性开展的行政检查模式。这一制度正逐渐成为提升执法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月,全国已有包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重庆、海南、云南、陕西、新疆在内的超10省份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其中,多地结合自身实际优化了细则↓↓↓2024年2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改变了过去分散和碎片化的监管执法模式。《博湖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了2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9项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博湖县还设立了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17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2024年5月起,安徽省芜湖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同时该市各地各部门陆续创新举措,如非现场监管方式借助无人机、视频监控和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繁昌区的“检查码”实现执法全程可溯源;湾沚区的标准化检查清单手册促进企业隐患自查,增强双方沟通。2024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新模式,已经出台的第一批检查任务清单,涉及9大类,联动14个检查主体,涉及29个检查事项。吴忠市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人防+技防”防护网。2025年1月1日起,《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开始实施。这是浙江省嘉兴市出台的全国首部涉及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为下一步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特别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了法制保障。2025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印发,提出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力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合并一次进行。2025年1月,福建省泉州市在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中提出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实施“个转企”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监管“综合查一次”机制,助力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各地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既体现了行政部门执法理念的转变,也表明了各地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在未来,这一制度有望在全国得到更广泛的推行和进一步优化,从而推动更多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蓬勃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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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嘉兴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博湖县人民政府官网、泉州晚报、人民网安徽频道、法制日报、芜湖日报
编辑:周嘉颖 刘张烨(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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