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挽回损失。”10月17日,马先生和家人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扬警威 失而复得暖民心”字样的锦旗送到青铜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办案民警为其挽回30万元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9月3日,马先生报案称其遭遇诈骗。2023年年初,家住青铜峡市叶盛镇的马先生通过朋友认识杨某,杨某声称自己能搞到便宜的顶账房源,马先生打听得知杨某的确帮人买过一套房,于是委托其帮忙在银川买房。同年2月18日,马先生在青铜峡市一家餐厅内与杨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协议中,杨某将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的一套135平方米的顶账住宅转让给马先生,房款总价为94.5万元。马先生以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当场向杨某支付30万元定金,杨某出具收据。双方约定于2023年10月底前办理完房屋交付手续。然而,到约定的最晚交付期限时,杨某仍搪塞并找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从去年11月到今年8月,我多次给杨某打电话,让他要么给我办理交房手续,要么退还定金,但他总是让我再等等,声称承包商正在办手续,后面我催得急了就不再接电话,直接销声匿迹。我到售楼部询问得知自己上了当。”马先生说,当他给售楼部工作人员看了《房屋转让协议》后,对方告知其为造假协议,协议上的房源实际是一栋楼的天台。而且他们也没有顶账房源,压根就不认识杨某。马先生这下慌了神,立即赶到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调查,杨某名下没有任何不动产。办案民警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全部犯罪证据,并于10月15日将其传唤归案。经讯问,38岁的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其将诈骗所得的钱款用于还债以及个人消费。“我当时想先用骗来的钱暂时周转一下,后面的事情再说。”杨某懊悔地说。
目前,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17日,在家人的积极筹措资金下,杨某已全额退赔马先生30万元。
来源:宁夏法治报
审核:刚仔
编辑: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