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乐清市社会组织协会二届四次会员大会在乐清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虹桥商会党总支副书记、秘书长林丹向与会领导、同仁们分享了虹桥商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服务会员典型案例。
多年来,虹桥商会在上级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奉献、学习、成长、发展”的新理念,本着对全体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了规范化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得到很好落实。如在党建工作方面,有《乐清市虹桥商会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和每年的《乐清市虹桥商会党建工作意见》并召开虹桥商会党建工作会议加强落实;如在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方面,有《乐清市虹桥商会领导班子职责及分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制度》《党建联建,互促提升”制度》《虹桥商会优秀小组、优秀宣传小组(党支部、工会分会)评分标准》;如在创建“清廉商会”“清廉民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出台了《虹桥商会申请入会信息表》《虹桥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虹桥商会廉洁从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市虹桥商会会员自律公约》《乐清市虹桥商会信用承诺制度(承诺书)》;等等。规范的制度保证了虹桥商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服务会员方面,我们用心用力用情去设计各种载体。2019年,虹桥商会向虹桥镇党委、政府递交了《关于要求成立为虹桥非公企业服务机构》的报告,虹桥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虹桥税务分局、虹桥供电所等30个党委、政府涉企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了“虹商服务驿站”。2021—2024年,虹商服务驿站帮助虹桥商会会员企业解决、解答了204项难事、实事。虹商服务驿站的工作模式得到了市纪委、市统战部、市工商联的高度认可,并向全市推广应用。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如2024年,我们迎接中央、各省、温州市、乐清市及各级组织、有关部门领导19场次;接待全国各地区商协会领导16场次;5月22日迎来中共中央社工部的部长。虹桥商会的工作经验和优秀事迹多次被《人民日报》《中国社区报》《中华工商时报》《浙江日报》,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向全国推广。虹桥商会也先后荣获全国“四好”商会、中国5A社会组织、连续六年蝉联“创新中国“商会工作特别奖(最佳案例)、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浙江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商会、浙江省百家示范商会、温州市“引领型”清廉建设单位、温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在本次乐清市社会组织协会二届四次会员大会上,商会监事长、党总支委员陈爱林领取了虹桥商会以高分通过复评的“中国5A社会组织”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