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是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喜庆时刻,
烟花爆竹让春节的氛围愈发浓厚。
但这份欢乐与热闹,
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定要严格遵循规定区域,
确保生命安全。
建德春节期间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新安江街道:梅坪村、黄泥墩村、新蓬村(不包括大蓬自然村)、丰产村(不包括江河自然村);
(二)洋溪街道:除洋安社区以外,辖区内的社区及行政村;
(三)更楼街道:更楼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及行政村;
(四)本市其他乡镇均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起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元宵)止。
自2025年2月13日起,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除法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本市其他乡镇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居民可以在允许燃放区域的规定时间燃放产品标注为C、D级的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爆竹类、升空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产品。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以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新安江街道所有社区及新安江街道新蓬村的大蓬自然村、丰产村的江河自然村、洋溪街道洋安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包括墓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近日,周边已查获多起
2025年1月6日晚,萧山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居民俞某在萧山区飞虹路与观澜路交叉口因个人喜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俞某给予行政处罚。
2025年1月20日上午,市民程某为庆祝自家店铺开业,在萧山区观澜路和丰北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周边居民关注,产生较大噪声污染。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当场制止了燃放行为,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给予行政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山林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林业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在“双禁”范围内的小伙伴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注意:
一定一定要到
正规零售店【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购买
千万不要到无证摊点、朋友圈等线上
购买非法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利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向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64739680;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向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部分资料/杭州应急管理、杭州发布、杭州消防
编辑/黄诗雅
一审/纪婕妤
二审/胡燕群
终审/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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