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是“生命线”
不能随意拨打
更不可恶意谎报警情、案情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罚
案件经过
“我们店内30000元现金被偷了”,9月5日12时许,万山区某理发店员工安某某报警。
接警后,万山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民警发现报警人安某某及店主穆某、店长杨某、存在谎报案情、提供虚假证言嫌疑。
民警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该理发店实际并未失窃,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穆某、杨某、安某某最终交代其违法行为。原来,穆某与他人存在薪资纠纷,为了给他人找点麻烦,遂捏造其存放于店铺里的 30000 元现金被盗假象,便指使安某某、杨某谎报案情、提供虚假证言。
穆某、杨某安某某谎报案情、提供虚假证言,万山警方分别对3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