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12月19日报道,河南郑州的彭女士称在宝马4S店交了定金准备买车,结果8年后才想起来去提车。
时隔8年,彭女士表示自己想起来了,有钱了,想提车却被拒绝用之前的定金。
对此,4S店销售向彭女士解释:按照当初缴纳的定金合同,彭女士已经违约了。合同约定超出支付全款提车日后,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全车款的日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今已经过去了8年时间,彭女士的定金早已被当做违约金消耗完了。
律师表示:定金的性质和作用是为了保障和敦促交易的顺利完成,双方第一次交易没有完成的原因,是由于求助人的遗忘,但是求助人作为消费者,可以与4S店就定金遗留问题进行协商。
4S店销售随后向彭女士表示,跟法务沟通过后,4S店最终同意定金使用权限再为彭女士延长两周,可在两周内使用定金继续提车,但定金只能交钱的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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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编辑:赵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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