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2025年
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真诚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海军文职人员!报名工作统一依托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进行,考生可于2024年11月8日8:00至1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但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4日18:00,报考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11月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
全军统一笔试将于2024年12月28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根据计划安排,2025年6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审批等工作。
一、海军文职人员岗位招考计划
根据全军统一部署,2025年海军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3363人。其中,管理岗位294人、专业技术岗位3069人;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902人(博士岗位653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工医类硕士岗位249人)。其中,海军院校和科研单位1588人,海军其他保障单位、医疗机构和机关直附属单位1775人(岗位代码:2025006573至2025007984)。主要涵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等22个专业系列,工作地点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武汉、青岛、烟台、大连、三亚、湛江、蚌埠等63个大中城市。详细报考信息请查阅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提前做好准备,温馨提示如下:
(一)报名必备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有效期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③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海外院校在校生暂无法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可提供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作为证明材料。
(二)报考岗位另有相关条件要求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有要求的:请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其中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供通过相关考试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②报考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请提供居民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为户口迁移前的原户籍所在地。③属定向招考或加分对象的:请根据招考岗位要求,相应提供军队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电子版扫描件。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只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无需上传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全军组考机构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核实确认报考人员与有关军队人员的关系类别。④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提供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中共党员身份认定等证明材料。
三、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需先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结果一般在48小时内反馈,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期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尽量避免在最后1天报名。
2.报名期间资格条件审核属于初审,后续面试考核、审批录用期间还将组织现场审核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海军咨询服务电话:010-66960260,咨询时间:11月8日至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福利待遇
军队建立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体现“优才优待、
优绩优奖”激励导向的文职人员待遇保障体系。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总体与相同资历、相应岗位现役军官大体相当。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最高年薪近百万。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2.社保待遇。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和职业年金。各项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出资缴纳,不扣个人工资。
3.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货币补助待遇,可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住用军队集体宿舍或者租赁家庭公寓。
4.医疗保障。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优待,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5.落户办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户政策。其中,驻北京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属于应届毕业生或处于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北京;其他符合条件的文职人员,在军队单位定额指标范围内,可以按照“积分落户”方式办理北京市户口。
6.普惠福利。①休假。文职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均高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院校工作或学习的,按规定享受寒假、暑假。②福利待遇。享受交通、物业、通信、子女教育、夫妻两地分居等补贴补助和城市交通、旅游参观等地方拥军政策,在困难救济、子女入托、看望慰问、健康体检等方面参照现役军官有关标准执行。③学历升级。鼓励文职人员在岗参加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学历升级教育,对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可以按照军事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助。④出国(境)管理。文职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因私出国(境)。根据科技创新发展和职业能力拓展需要,优秀文职人员可以公派出国(境)参加科研教育交流活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来源:人民海军、军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