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红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家庭中的建档立卡就业困难人员)、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红光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协管员3名。
(二)工作地点:红光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三)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搬迁安置点规定的消防安全事项,熟练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
2.定期对搬迁安置点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逻提醒居民注意防火安全;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安置点管委会;
4.妥善处置突发消防事故,发现火灾时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向实施灭火的消防队提供必要的协助;
5.协助做好搬迁安置点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群众公认,热心为群众办事。
(三)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四)未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涉黑涉恶受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
(五)未发生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和有大中专学历人员优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补贴待遇2400元/月,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工会费后享受单位同等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
聘用管理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1.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报名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4129911。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