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 第1774期
业务范围:注册注销、遗失声明、通告、公示、启事等。
《宁夏公告》公众号系宁夏法治报社公告公示类信息线上发布平台,为方便发布单位及其受众阅读、查询与传播而设。发布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以《宁夏法治报》见报内容为准。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银川市沙海雪绒工贸有限公司:
因贵司拒绝履行缴纳宁夏沙海雪绒有限公司宿舍楼A、B楼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145733.52元的义务,我单位已于2024年5月8日通过宁夏法治报向你单位下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书》,要求贵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45733.52元,但贵司至今并未履行义务,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如下:
1.请贵司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义务;
2.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贵司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 系 人:马富圆
联系电话:3873295
地址:贺兰县政务大厅A座613
贺兰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9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宁夏家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贵司拒绝履行缴纳贺兰县兴泽苑二期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126920.4元的义务,我单位已于2024年5月8日通过宁夏法治报向你单位下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书》,要求贵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26920.4元,但贵司至今并未履行义务,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如下:
请贵司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义务;2.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贵司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 系 人:马富圆
联系电话:3873295
地址:贺兰县政务大厅A座613
贺兰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9日
仲裁公告补正
宁夏鼎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兰海兵与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已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2024)银仲字第0112号裁决书。仲裁庭经复查,发现已作出裁决书中存在数字错误,故仲裁庭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2024)银仲字第0112-1号补正书,补正如下:正文第8页第19行起“本案仲裁费955元,由被申请人宁夏鼎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154元”应为“本案仲裁费955元,由被申请人宁夏鼎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54元”。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补正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2层2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补正。
银川仲裁委员会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王红玲(身份证号:640102********2426):你于2024年10月27日起无故旷工,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公司多次通过微信沟通,当面劝说均未到岗,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限你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若逾期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按自动离职处理。
宁夏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出品
微信号:nxgs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