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小区景观水池变停车场,业主众筹请挖掘机拆除,当地回应:正协商,挖机已撤离

时事   2024-11-21 15:14   湖南  

来源 | 潇湘晨报、晨视频

记者 | 黄康睿 满延坤


11月21日,有网友拍摄到江苏淮安一高档小区门外的,有数辆挖掘机在足浴店门口的前坪作业,视频发布内容写到:因为侵占公共设施、私挖地面,乱埋乱接管道将景观水池改成了停车场,业主们反对无效后,于是众筹请挖掘机,将足疗城前面的停车场破坏。


被挖开之前的喷泉广场。

多段相关视频显示,该停车场此前为喷泉广场,有小孩在水中玩耍,改成停车场后,有挖掘机对地面进行破碎,现场变成一大片水泥块,地面上还能看到白色停车线。


11月2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小区其中一户业主,其称此前小区就多次出现过侵占公共设施,私挖地面,乱接管道等现象,社区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对违法违建做出回复,多次反映均无果,于是业主们选择自费请挖掘机到达现场撤除。


杭州路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多部门介入,社区,物业,派出所以及业主都在一起协商,目前挖掘机已撤离。


售楼部的前坪,算不算业主公摊面积,如果算,开发商擅自改成停车场是否违法,如果不算公摊,产权归开发商,业主此举是否违法?潇湘晨报记者致电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上述问题作出解释。


1、

售楼部的前坪,算不算业主公摊面积?


付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售楼部前坪是为多栋楼服务的公共区域,且在规划和建设时被纳入了公摊范围,那么其应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若售楼部前坪是独立于小区其他建筑之外,有明确的产权划分,且未被纳入公摊面积,则其产权可能归开发商所有。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原则上售楼部前坪不属于公摊面积,具体取决于购房购销合同约定。


2、

若属于公摊面积,

开发商和物业一起未经过业主们同意改成停车场是否违法?


付建:如果售楼部前坪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私自改成停车场是违法的,侵犯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其用途,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侵犯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

业主们自筹请挖掘机此举是否违法?


付建:若售楼部前坪产权归开发商,业主众筹请挖机破坏停车场的行为则可能涉嫌违法。不应擅自采取破坏行为,否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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