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医保可以给兄弟姐妹用了!操作只需两步~

政务   2024-09-12 11:25   广西  

“我是贵港职工医保,想用个人账户给河池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交居民医保费可以吗?”

“宝宝刚出生,能用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交新生儿医保费吗?”


让贵港医保来回答你以上的问题吧

答案就是当然可以啦!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来了
在这里
有个好消息和宣粉们分享
↓↓↓

贵港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啦,现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已办理共济授权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
2.区内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人员;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如何操作?


第一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贵港医保网厅”➡点击“个账共济”,按界面提示阅读同意须知后点击增加授权,并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共济对象绑定(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之前已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以上步骤可忽略。




第二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缴费”→校验个人信息后登录或注册个人信息→点击“缴费”→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再按界面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个账代缴业务。





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足够

如果您的亲人尚未缴费

快给他们多一份保障吧



亲爱的宣粉请留步!

小轩有条视频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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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中共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市融媒体中心/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采      编 ▍甘亚萍 谭瑜醇

值班编辑 ▍黄倩倩

校      对 ▍覃秋霖(见习生)

值班主任 ▍谢静翔
法律顾问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0775-4251733

报料电话 ▍0775-4523503、4523735、45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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