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港职工医保,想用个人账户给河池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交居民医保费可以吗?”
“宝宝刚出生,能用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交新生儿医保费吗?”
让贵港医保来回答你以上的问题吧
答案就是当然可以啦!
贵港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啦,现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已办理共济授权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具体如何操作?
第一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贵港医保网厅”➡点击“个账共济”,按界面提示阅读同意须知后点击增加授权,并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共济对象绑定(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之前已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以上步骤可忽略。
第二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缴费”→校验个人信息后登录或注册个人信息→点击“缴费”→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再按界面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个账代缴业务。
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足够
如果您的亲人尚未缴费
快给他们多一份保障吧
亲爱的宣粉请留步!
小轩有条视频献上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中共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值班编辑 ▍黄倩倩
校 对 ▍覃秋霖(见习生)
报料电话 ▍0775-4523503、4523735、455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