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 绿灯行
这是车辆和行人经过
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是生活中总有人心存侥幸 肆无忌惮
意外来了
近日,肖某骑电动车通过路口时抢黄灯通过,与未停在停止线内提前起步的周某相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两车受损。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
肖某经过路口时
黄灯已经亮了
但是他没有停下
而是继续通行
周某则为了图一时只快
停车时并没有在停止线内停车
提前起步
谁料
两车相撞
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又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之规定。
当事人肖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周某负同等责任。
上述事故警示我们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编辑 | 邵澄澄 校对 | 耿运昕 审发 | 任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