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防齐发力守好村集体家底

文摘   2024-12-04 17:00   黑龙江  

12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纪法周刊刊文《惩治防齐发力守好村集体家底》,黑龙江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特邀嘉宾

  崔一博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

  隋玉德    黑龙江省鸡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承霖    黑龙江省桦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农村集体“三资”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难点。目前,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法规制度,其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做好该领域监督工作?从查办案件来看,该领域有哪些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岗位、哪些群体?怎样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集体“三资”体量大、情况复杂,今年以来,该省纪委监委牵头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们特邀该省纪检监察干部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黑龙江省密山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采购招标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不断织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网。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和平朝鲜族乡三人班村向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崔阳 摄

1、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法规制度,其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做好该领域监督工作?

隋玉德:资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最重要的“家底”,为了守好村集体“家底”,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法律形式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固定下来。此外,财政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崔一博:为把中央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我省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关于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清化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暂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民主、公开、成员受益的原则,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实现村集体资金规范管理、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合理利用,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监督,要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明确监督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方式方法。

明确监督重点内容,精准发力。一是在农村集体资金方面,重点监督资金收支的合规性,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截留挪用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等问题。二是在农村集体资产方面,重点关注资产登记、管理与处置环节,查看资产登记是否完整准确,在资产出租、出让、报废等处置过程中,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价格是否公允合理等。三是在农村集体资源方面,重点监督资源承包、租赁及开发利用情况,检查承包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承包期限、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等。

明确监督关键环节,靶向发力。一是紧盯民主决策环节,监督村“两委”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重大事项,是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表决程序是否合规等。二是紧盯财务公开环节,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包括资金收支明细、资产负债表、资源发包及收益情况等,确保村民能够及时便捷获取信息,以及对公开内容进行有效监督。三是紧盯合同管理环节,监督“三资”相关合同的签订是否合规合法,合同履行是否到位,合同条款是否严谨规范,是否存在损害村集体利益的“霸王条款”等问题。

明确监督方式方法,系统发力。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工作效能,依托信息化手段摸清“三资”底数、加强日常监管,探索“三资”数据上网上平台,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三资”管理集成化、规范化,强化问题预警功能,实现监督监管联动。二是开展“纪巡审”联动监督。坚持对村巡察全覆盖,对问题突出的村开展“回头看”,巡察方式因村施策,对经济体量较大、问题反映集中、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可由县级直接巡村或市级提级巡村;严格开展村集体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鼓励市级对“三资”体量大、财政专项资金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开展提级审计;用好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各类监督成果,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开展重点村提级监督。进一步明确提级监督的条件、重点和方式方法,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通过做实日常监督提级、做细专项监督提级、做好线索处置提级,推动全面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2、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有哪些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岗位、哪些群体?

崔一博: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资金类问题。包括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村集体资金;以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采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方式违规核销费用、私设“小金库”等。

资产类问题。包括违规出租出借出售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乡村振兴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非法侵占、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等。

资源类问题。包括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村集体资源损失;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等。

李承霖:从近年来我们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三个方面违纪违法行为占比较大:在组织运行方面,存在无民主议事程序、无村务公开、无规范合同、违规开支、挪用集体资金,甚至虚报(套取)专项资金等村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会计账目不清、凭证不全、票据遗失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村级自治组织,对厂房等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租赁合同一签就是几十年,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在资产资源方面,存在部分拖欠村集体应收款和承包费未清理、村级财务“白条”支付劳务费用且无人签字领款,侵占村集体机动地、宅基地、四荒地以及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等问题。

这些问题集中发生在一类“关键人”、两类“关键岗”和一类“亲属好友群体”中。

一类“关键人”主要指“一肩挑”人员。由于村级自治组织的组织变革,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由过去的两人分任转变为“一肩挑”,权力相对集中,一旦监督受阻、缺失,容易滋生权力滥用的问题,比如无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假公济私、弄虚作假,甚至出现经济腐败、生活腐化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两类“关键岗”主要指财务管理岗位和资产管理岗位。村会计、出纳等负责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和监督的人员,有个别未经专业财务业务培训,账目处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随意性较大,存在廉洁风险点;负责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在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过程中,容易成为第三方“围猎”的重点对象。此外,两类“关键岗”人员还可能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形成利益同盟,为谋取私利勾结串通。

一类“亲属好友群体”主要指村干部的亲朋好友。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管理和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过程中,公私不分,不能正确处理亲属、朋友与群众的关系,对亲友提出的利益需求,无法公平公正对待,甚至主动利用职务便利向村集体“三资”伸“黑手”,挖空心思、变着法子优亲厚友、敛财谋利,这类群体也是触发或者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对象。

3、怎样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崔一博: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保障农民群众利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惩”的震慑,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一是做实专责监督。聚焦“三资”问题易发多发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紧盯“关键少数”,深入开展“走村进屯”活动,灵活运用谈心谈话、参加会议、抽查检查、信访举报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二是做好提级监督。紧盯“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富裕村”、纳入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缺失的“软弱涣散村”、信访量居高不下的“老大难村”,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提级监督,摸清底数、找准症结、靶向治理。三是贯通各类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定期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信息互通、问题反馈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贯通,构建大监督网络。

深化“治”的实效,优化管理机制。一是推动整章建制。坚持查办案件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强化类案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优化治理。二是督促制度执行。督促村“两委”规范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收入资金报账、支出资金使用及报账、预借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三资”公开等程序,杜绝程序不合规问题发生。积极督促推行村级事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程序“五公开”,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三是推动长效长治。加快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扎牢织密基层监督网,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构建“防”的机制,源头预防风险。一是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市县党委、政府扛牢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指导。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桥头堡”,要全面掌握各村情况,经常开展工作检查,现场督促问题整改;督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责任,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主动抓好整改,协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以压实责任为牵引,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优化治理为目的,推动“三资”问题有效治理。二是建立监督队伍。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各行政村范围内,从老党员、专业大户、致富能手等群体中择优选聘“三资”管理监督员,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全程跟踪、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三资”管理等村级事务全程监督;推动村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将“三资”监管等事项列入监督清单,真正发挥就近监督作用。三是用好信息平台。建立清产核资、信息公开、交易监管、远程查询、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的“三资”监管平台。实现“三资”一体化收支、全留痕审批、无现金支付、阳光化交易。

隋玉德: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惩治防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多措并举严惩。惩是必要手段,要注重从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大数据平台中发现问题线索,强化处置。紧盯“三资”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通过片区协作、县乡联动等方式,小案精办、简案快办、难案深办,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细化“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和评查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保证案件质量。

明确责任严治。治是有力措施,要同向发力推动形成党委主导、纪委主抓、部门主责、乡镇主管、村级主为的工作格局,找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从政策制定、机制运行、责任落实等方面形成对策,优化资产资源交易、集体采购、银农直连审批等业务操作流程,使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强化监督严防。防是重要基础,要构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经管站+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联合监督模式,紧盯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债务等提级监督。深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用好村集体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成果,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信息化平台,推动“三资”事务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引导群众有序监督。

4、如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做细做实纪律教育?

崔一博:“三资”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人,对这类人群抓实纪律教育尤为重要。

一是梳理关键岗位。通过对各岗位职能职责、业务流程、案件查办等方面深入分析,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和出纳、资源发包和资产处置岗位、农村党员干部等涉及人、财、物管理、审批的关键岗位,并分析研判其职责、权力的廉洁风险点。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安排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参加纪律教育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授课指导,加强典型案例分析、解读“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后果;分类进行培训,可按照资金、资产、资源三类,组织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重点学习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规范、资产登记处置流程、资源发包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并通过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演练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执纪震慑。对“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加强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协作配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用好问责利器,将问责结果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围绕“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印发案例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营造严的氛围。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分层分类“精准滴灌”,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量身定制”警示教育课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打造警示教育“云上展厅”,模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庭审现场,开展情景式、交互式警示教育,引导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警醒、知止。

李承霖:基层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知纪明纪,才能遵纪守纪。要坚持分类开展、分层推进、因人施教、因岗施教的“精准滴灌”原则加强基层党员纪律教育。

一方面,围绕村“两委”班子特别是“一肩挑”干部的岗位特点、职能职责、廉洁风险点等,定制个性化纪律教育方案,从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纪律教育、加强廉洁文化熏陶等方面发力,以党纪法规学习为主线,以警示教育为抓手,把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以及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列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构建起近距离全覆盖的纪律教育模式,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教育与专业培训紧密结合,适时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邀请财政或经管部门对工程招标流程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辅导,给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普纪普法,现场答疑解惑,使其对“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四议两公开”等内容了解清、掌握透、执行好。

此外,还应关口前移“治未病”,常态化开展新任村干部任前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定期开展廉政家访等,时刻提醒基层党员干部心中有纪律、行为有约束。

刘一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终   审:徐雪梅

 初   审:郑   毅

 编   辑:黄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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