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干部执行死刑!

民生   2024-12-27 16:53   山西  

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大家的老家,要靠大家一起去维护!加油,加油,加油!

李建平(1960年5月-2024年12月17日),男,汉族,河北廊坊霸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9月27日,李建平案一审宣判,对李建平以贪污罪判处死刑。2023年8月17日,李建平案二审开庭。2024年8月27日,李建平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17日上午,李建平被执行死刑。来源:网络

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大家的老家,要靠大家一起去维护!加油,加油,加油!

又见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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