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鸟类放飞活动

文摘   2025-01-06 17:57   山东  


为全面做好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好地普及野生鸟类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生态安全保护意识,1月2日,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金堤河畔对救助的两只鵟鸟和一只赤腹鹰进行放飞。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王素兰,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苗国增参加活动。



鵟与赤腹鹰均为珍稀的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放飞前,工作人员对三只鸟儿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已具备飞行和自主觅食能力,同时,根据鸟的习性和生存环境选择了合适的放飞地点——远离生活闹市区、生态环境良好的金堤河畔。放飞现场,随着工作人员打开鸟笼,两只鵟鸟和一只赤腹鹰重获自由迫不及待地直飞蓝天。此外,工作人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讲解和互问互答的方式,向围观群众普及鸟类相关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晓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后果和爱鸟护鸟的重要意义,呼吁大家保护鸟类,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自觉抵制非法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由于莘县地理位置特殊,南部的古城、樱桃园、大张、古云四镇隔着金堤河与河南省范县搭界,两县接壤处“飞地”交错,给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2024年以来,莘县人民政府和范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毗邻地区湿地生态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协同推进以金堤河为重点的湿地生态保护,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范县林业局、莘县公安局两次开展联合行动,两地交接区域生态保护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救护和保护力度,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捕猎行为,为野生动物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生存环境,为维护生态平衡贡献力量。

供稿樱桃园中心所/自然保护地和减灾防灾管理股

编辑:武明磊

编审:王博

终审:赵志飞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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