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乐红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某报警称:“刘某酒醉后一直在辱骂江某,请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刘某与江某二人之前发生过矛盾,刘某便一直耿耿于怀,醉酒后便恶意辱骂不在现场的江某,辱骂持续一个多小时,报警人陈某在多次劝说无果后选择报警处理。随后派出所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待刘某酒醒后,其对酒后恶意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喝酒伤身,切莫贪杯!
酒(醉)后实施违法犯罪同样罪责难逃!
酒后肆意放纵、无事生非、冲动行事
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