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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始终把秸秆禁烧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县上下积极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白银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利用条例》,制定了《靖远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定一个专门禁烧方案,建立一个宣传阵地,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健全一套禁烧机制)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通过政府常务会、环委会、专题推进会等会议,精心安排部署,扎实组织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乡镇分区管控,落实“三级”网格责任制,即乡镇班子成员包片、乡镇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利用在线电子监控系统、牵头单位采取下沉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重点乡镇、重点区域推动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下发秸秆禁烧工作督办函4份,督促乡镇研判处置秸秆焚烧火点监测预警信息3139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宣传引导不力、禁烧管控不严、责任落实不细的乡(镇)和个人进行通报和约谈,形成了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坚持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乡镇协调联动,对秸秆焚烧现象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屡劝不听的农户依法查处。各乡镇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化管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现场解决。
三是强化综合利用。2024年全县秸秆产生量约20.9万吨,在抓好秸秆禁烧的同时,多方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种植户等开展秸秆“五化”(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工作,今年全县共投入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机械486台套,投入各类深松机械96部,深松土地20.5万亩,完成秸秆粉碎还田9.5万亩,秸秆打捆32.5万亩,不断延伸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方式。
一审:王真
二审:高巍
三审:张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