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152号)等相关规定,我县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开展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
二、补贴标准
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60V和72V分为三档进行补贴:
1.蓄电池为48V的补贴371元;
2.蓄电池为60V的补贴615元;
3.蓄电池为72V的补贴785元。
三、补贴申领要求
1.申领补贴车辆须具备电池、电机、车身等“三大件”;
2.补贴申领人凭车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申领,且同一身份证、同一车辆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车主变更但未办理过户的,须持有效证明申领补贴。
四、补贴申领流程
需淘汰退市“白底红字牌照” 的电动车所有人,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将车辆交回回收公司查验,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卡号等个人信息(车主变更未过户的,由所在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验批准后,于每周五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如至本周五正在审核阶段补贴资金将于下周五发放)。
五、回收网点及联系方式、回收时间
林周县超标电动车回收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