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超标电动车补贴来了!

民生   2025-01-22 12:51   西藏  

关于拉萨市林周县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152号)等相关规定,我县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开展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

二、补贴标准

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60V72V分为三档进行补贴:

1.蓄电池为48V的补贴371元;

2.蓄电池为60V的补贴615元;

3.蓄电池为72V的补贴785元。

三、补贴申领要求

1.申领补贴车辆须具备电池、电机、车身等“三大件”;

2.补贴申领人凭车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申领,且同一身份证、同一车辆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车主变更但未办理过户的,须持有效证明申领补贴。

四、补贴申领流程

需淘汰退市“白底红字牌照” 的电动车所有人,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将车辆交回回收公司查验,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卡号等个人信息(车主变更未过户的,由所在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验批准后,于每周五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如至本周五正在审核阶段补贴资金将于下周五发放)。

五、回收网点及联系方式、回收时间

林周县超标电动车回收网点

网点工作时间:9:30—18:30

六、其他事宜

1.2025年1月25日-2月5日,因春节放假,网点2月5日后恢复办理。

2.按照强制报废原则,未登记注册(无牌)的超标电动车,须到政府指定的回收网点报废,由回收企业依据车况给予相应残值补偿。

3.未到指定回收点或有专业回收报废资质企业报废的超标电动车,不享受政府补贴。

4.淘汰报废(含无牌电动车)车主领取补贴后,可参加“幸福拉萨·惠享生活”新春季购车活动,享受购置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等额外购新补贴(详情可登录“拉萨商务”微信公众号或“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

 

拉萨市林周县公安局

拉萨市林周县经信和商务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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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 · 林周篇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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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经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编辑(一审):嘎玛卓玛
校对(二审):色珍 张启琛 
审核(三审):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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