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近日
谯城区委网信办联合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打谣进行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对于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
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举报平台:亳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点击下方图片进入)
相关法律法规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