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宪法宣传周丨《宪法》就在你身边 案例普法小课堂

民生   2024-12-05 17:54   陕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但是,它写了什么?有什么作用?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甚至不少人还觉得“宪法”是个国家层面的话题,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走进《宪法》。


国旗、国徽、国歌,请你多一份敬意


【首例侮辱国旗案】

  2020年6月25日20时许,小王因琐事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某工厂发生纠纷,遂持菜刀到该工厂。在看到工厂门口处的国旗时,为泄愤将国旗拔下,并用菜刀进行砍划,致使国旗严重损毁。人民检察院以小王涉嫌侮辱国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王构成侮辱国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

  国旗、国徽和国歌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中国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法条科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请你一定要记牢


【网络社交辱骂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苏某系同村居民。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当晚苏某在本村居民微信群发出多条语音对张某进行辱骂,造成不良影响,涉事微信群主及时将苏某踢出了群聊。后张某以苏某的行为对自己及家人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且使其精神遭受刺激进而产生抑郁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苏某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自己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调解,苏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表达了向张某道歉的意愿。在承办法官协调下,苏某被重新拉进微信群,在群内公开发布了道歉信,张某对此也表示了谅解,一场因网上言行不当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得以解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辱骂他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公民应当注意在网络社交平台公开发表言论的方式和方法,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

【法条科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公民的基本义务,请你一定履行好


【不赡养老人遗弃案】

  老吕夫妇与其子吕某某同住一村。后老吕与儿子发生矛盾,吕某某将母亲冯某的两颗牙齿打掉,并将老两口的房子占用养蚕。吕某某的妻子也经常与老人发生矛盾,对老人骂骂咧咧。后老房屋被烧毁,且老吕夫妇老迈年高,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二人均患有疾病,只能靠二女儿、三女儿轮流照顾,医疗费用和日常生活支出均由两个女儿承担。为维护合法权益,老两口将四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四被告每人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赡养费600元,吕某某因殴打老人向二人赔礼道歉,并支付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人民法院认为,被赡养人年龄已超过七十岁,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现收入不足以支付疾病的治疗和正常生活所需。四子女作为老吕夫妇赡养人,应依法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结合实际,酌定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吕夫妇各450元赡养费。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关心、孝敬老年人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义务。

【法条科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趁此机会

我们更应当主动学习宪法

让宪法成为心中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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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智慧桐电

排版制作刘丽 初王啸 终审:李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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