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受贿近千万,为入学、分班等提供帮助!最高法披露

文摘   2024-12-10 13:07   安徽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 关注家有好大事 更多精彩

公众号ID:ahtvjyhds


 关注 

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人心向背,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执政根基的大事。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依法惩处教育领域贿赂犯罪的“钟某燕受贿、洗钱案”

最高法披露,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某燕利用担任某市某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某燕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另查明,被告人钟某燕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不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4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洗钱罪。钟某燕所犯受贿罪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所犯洗钱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钟某燕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光明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向原创致敬

媒体合作 | QQ:415601045

编辑 | 程颖

 审核 | 凌铠  李蓓蓓  余茜

监制 | 李季

在看!分享给朋友!


家有好大事
发布栏目相关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