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招聘20人!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公告

文摘   2024-09-30 23:01   山东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建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湖南省文明校园,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第一批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0时至2024年10月21日24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图标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4年6月1日以后。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6)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7)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JPG格式,命名为:岗位+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通知将在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B01-B07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政治政策领悟能力、专业素质涵养情况、传统文化感知能力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随机抽取,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C01-C0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政治政策领悟能力、专业素质涵养情况、传统文化感知能力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80575(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080586(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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