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答】謹慎交友 拒當“車手”

文摘   2024-09-09 22:30   中国澳门  


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名男子,他告訴我只要代他領取一個包裹後轉交給他,就可以獲得一千元酬勞;我感到有些可疑,故諮詢老師意見,被老師告誡切不可貪圖利益而作出違法行為。請問代收包裹有何問題?為甚麼有可能會觸犯法律?

根據司法警察局資料顯示,近年警方搗破多宗透過郵遞方式進行的販運毒品案件,不法分子往往覷準人們渴望“搵快錢”的心態,誘使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充當販毒“車手”,以降低不法分子在販毒活動中的風險。根據現行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第八條規定,以任何方式收受、運載、進口、出口、促成轉運或不法持有毒品,可處最高15年徒刑。


司法警察局呼籲市民,如遇到陌生人故意搭訕並利誘交收物品,應馬上拒絕,並立即致電司法警察局舉報,警民合作防毒拒毒。


資料來源:司法警察局

澳門警察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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