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9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顺畅,缓解宝清县第四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的问题,特通告如下:
在宝清县第四小学南门道北两侧设置接送学生专用停车位,专用停车位允许停车时间为上午7:00-8:30、中午10:30-12:00、下午16:00-18:00。请广大市民按照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范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占专用停车位。对不服从交通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李明明
统筹:芦晶
审核:李明明
监制:潘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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