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困难妇女的关爱帮扶,
温暖她们曾经磨难的心?
如何有效化解婚姻家事纠纷,
恢复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如何进一步反对家庭暴力,
让家成为安全的港湾?
如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
助力女性书写职场华章?
如何保护妇女土地权益,
让农家女露出舒心笑容?
2024年3月,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十个部门共同启动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将暖心服务送到需要帮助的妇女身边。
聚薪成炬 共助困境中的她
“80后”的苗苗曾有个幸福的家庭,夫妻恩爱,一儿一女乖巧懂事。然而,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在那场意外中,儿子当场离世,苗苗和女儿都被撞成重伤,留下终身残疾。法院的判决虽然为母女俩赢得了180万元的赔偿金,但肇事者仅支付了20万元,自己和女儿的将来该怎么办?
带着一丝希望,苗苗来到了县妇联求助。一杯温茶、一场多部门爱心接力,为苗苗打开了生活的希望之窗。
县妇联将母女俩列为“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的帮扶对象,积极联系多个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县民政局开启绿色通道,将母女俩纳入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予以重点帮扶;县法院强制执行肇事者23万元的赔偿款并为苗苗提供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县妇联将其女儿纳入“春蕾计划”,不仅送去1000元的助学金,还为孩子找到了长期结对帮扶的社会爱心人士,作为“娘家人”,更是定期上门回访,倾听苗苗的诉求。
每一次探访、每一句鼓励的话语,都在苗苗的心中种下了希望的种子,它们正在逐渐生根发芽。
如今的苗苗依然坐在轮椅上,但她有了信心,正在一点点恢复对生活的热爱。
苗苗的故事只是“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一场场多部门合作聚薪成炬的暖心活动,都在帮助身处困境中的女性一步步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江苏泰州检察官为妇女讲解司法救助政策
多元解纷,共化家事千千结
近年来,为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黑龙江在社区、民政婚姻登记处,行政服务中心、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家+和”婚调工作坊。“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今年在村、社区、心理医院、检察院新建立64个“家+和”婚调工作坊,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2200余名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熟的优势,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实时掌握区内重点家庭、弱势群体等特殊人群动态,有效避免工作“盲区”和管控“真空”。截至目前,共投入专项工作经费242.6万元,建立“家+和”婚调工作坊320个,调解纠纷3.6万余件。
携手并肩,共建反家暴防线
民警向小吴详细了解到事情的经过:由于与丈夫感情破裂,小吴想要离婚。丈夫气急败坏,多次对她拳脚相向,甚至在车里藏有刀具,母女俩整天担惊受怕。派出所立刻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小吴丈夫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考虑到其人身安全面临的危险和精神状态不稳定等情况,派出所立即联系了社区妇联,妇联工作人员将小吴送到了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当得知小吴女儿因父亲多次家暴母亲,产生了自杀倾向的情况后,考虑到该事件风险较高,派出所和社区妇联立即上报,区政法委组织召开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各方联合发力,为小吴撑起了“保护伞”。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小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民政局指派专业社工对小吴进行心理疏导;妇联慰问、陪伴小吴,帮助她缓解情绪,逐步走出家暴阴影……
按住家暴的“拳头”,离不开法律条文的震慑,更离不开多方协作、联防联治。反家暴工作的每向前一步,都彰显着维权的力度和服务的温度,为妇女群众筑牢守护幸福与尊严的坚固防线。
紧密配合,共筑和谐职场
为给处于“三期”的女性更多的关爱和职场保护,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妇联联合成立“新手妈妈”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如果不是抱着试试的心态走进工作站,楠楠(化名)或许至今仍无法要回公司的欠薪。
楠楠是厦门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入职时公司承诺每月支付1.1万元工资。可生完二孩回到岗位后,她发现自己的工资减少了。她几次询问人事部门,对方表示剩余工资会迟些发放。随后两个月,每月工资都有迟发的情形,额度越积越多。大儿子上学需要费用,小女儿更需要奶粉钱,楠楠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到2023年底,公司已经拖欠了楠楠将近4万元。
2024年初,楠楠听说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个“新手妈妈”维权工作站,于是她前来咨询。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与楠楠所在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经过调解员的普法说理与耐心沟通,对方与楠楠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对拖欠的工资进行了补偿。
“新手妈妈”维权工作站的设立,是厦门市人社局继“仲裁+工会”“仲裁+法援”“仲裁+企联”联合调解取得较好成效后,针对“三期”女职工推出的又一组合拳,由市仲裁院先行先试,为“三期”女职工提供“先行调解+仲裁审查确认”一站式争议化解服务。“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人社局和妇联进一步紧密配合、统筹协作、发挥合力,关注“她权益”,做好“她关爱”,绽放“她力量”,共同营造一个让女性放心、安心、开心的职场环境。
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2024年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就业性别歧视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辽宁抚顺望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2024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46件,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众多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公益诉讼案件1429件。
配合人社部门建立健全约谈机制,联合人社部门对存在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约谈。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国聘行动”“春风行动”等活动,各地妇联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2871场, 达成就业意向女性141.4万人。
凝聚合力,共护土地她权益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天。当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如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门纷纷从实际出发,在延包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群体诉求,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河北秦皇岛市卢龙县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卢龙县2023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整县延包试点,成立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人社、司法、妇联、档案馆等6个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专班,在开展村级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某村因2016年国道改移项目被征用土地73亩,涉及59户,其中妇女76人,外嫁女8人,入赘婿1人,丧偶妇女5人,需解决被征地户的土地调整问题,才能顺利开展延包工作。工作专班采纳了县妇联预防新的“两头空”、保障妇女土地权益的建议,逐户征求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在分配过程中注重保护丧偶女、外嫁女、入赘婿的土地权益,最终对所有涉及成员进行了公平、充分补偿。
今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强化了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内容,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为从源头上预防产生新的“两头空”问题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随着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破解,广大农村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在不断提升。
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加强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指导各地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政策,切实保护农村妇女权益,避免 “两头空”问题。
陕西岚皋县宏大村“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现场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指导各地妇联积极参与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联合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提升农村妇女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联合全国妇联等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针对性回应农村妇女涉土地权益维护等社会关注问题,引导尊重、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督促纠正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内容来源|全国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