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政务   2024-09-21 18:30   广东  


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6日对共青团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948183426,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60室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18101,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设电子信箱:xctwo@baoan.gov.cn;在宝安青少年官一楼大堂及五楼523室门口设置2个“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4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9991468,主要受理对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6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9月20日



编辑 | 谢婉莹

校对 | 钟林苑

审核 | 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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