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乐山市一男子
因拒服兵役
被武警北京总队给予除名处分
并受到6项联合惩戒
10月8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方某某拒服兵役进行联合惩戒的通报》。
通报显示,当事人方某某,男,汉族,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2024年3月20日经批准入伍,2024年5月29日,被武警北京总队按照拒服兵役给予除名处分。
方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事实。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21084元/人/年)2.5倍罚款,共计52710元(伍万贰仟柒佰壹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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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
使个人和家庭承担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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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西安青年聚”综合整理自央视军事、封面新闻、新华网等,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小红
◆审核: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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