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开展贷款业务合作及严厉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的声明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广大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以内蒙古宁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名义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对外宣传代办贷款业务,谋取非法利益,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广大客户合法权益,我行郑重声明:
一、我行所有信贷业务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以我行名义开展授信业务,在我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信息咨询费”“介绍费”“代办费”“抵押登记费”等不当费用,任何第三方收取手续费或中介费等行为,均与我行无关,请广大客户切勿轻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我行一直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如您需要办理我行贷款业务,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信e金融”→“微金融”→“金牛微贷”栏目申请或到我行营业网点正规渠道咨询办理。
三、对冒用我行名义对外宣传、提供贷款咨询、业务办理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我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客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中介的套路陷阱,注意个人信息防护,不轻信所谓“低息、免费、快速、无抵押”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诚挚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发现任何虚假宣传或索要额外费用等问题线索,请及时与我行监督部门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 0476-423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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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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