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严厉打击、有力震慑
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现将近期打击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例曝光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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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起京沪高速、西至新兴路(205国道)、北起瑞山路、南至205国道区域及市经济开发区。
(二)东起向阳路、西至翟良路、北起柴汶河、南至泰新高速区域及新汶街道。
(三)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驻地村。
(四)特殊场所
1.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高速公路、立交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场所;5.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重要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场所)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区;6.变电站、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7.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8.风景区、山林、绿地、公园、苗圃等;9.银行、停车场(库)、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10.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及在建建筑物施工现场。
以上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须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来源:新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