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7 星期五
农历正月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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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明白纸
一、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国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2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24〕1号)
三、服务时间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五、参加原则
六、规范开展
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来源:泰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