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驾驶人常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渭滨区经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儿童医院门前路段时,与同向左侧陈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经认定,驾驶人常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变道前,需要加大频率并快速观察前方以及内、外后视镜的情况,避免视线在某个方位停留太久,而忽视另一方情况。
方法二:“2秒法则”。对于经验不足的新驾驶人,可以在行车前方找到一个参照物,从前车通过参照物时开始默数两秒,数完后还没驶过参照物,说明保留了足够的安全距离。在雨雪等照明条件不佳的情况下,时间需延长。
通过转向灯、前照灯、鸣笛向其它车辆发出示意。
驾驶人不管路边停车还是从停车区域驶离,都需要经过变道来完成,在这两种情况下驾驶人都需要提前检查前后方情况,并打灯示意。
⑴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⑵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⑶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渭滨交警提醒:
不论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都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需要变更车道时,除了按照规定开启示意灯外,还应当仔细观察是否有变道条件。马路不是游戏场,开车不可随意“变变变”,开车出行请牢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