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事故也就随之发生了......
案情回顾:2024年10月05日09时许,安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通达街人行横道处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安某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事故发生的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安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罗某无事故责任。
于是,事故也就随之发生了......
案情回顾:2024年10月05日09时许,安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通达街人行横道处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安某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事故发生的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安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罗某无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