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优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护好乡村振兴幸福路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刚才发言人提到全国现场会上推广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山东“工作模式”,请问,该工作模式有什么突出特点?
刘大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持系统思维、着眼标本兼治,按照“2021年打基础、2022年促提升、2023年抓深化、2024年强精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统筹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持续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一大批风险隐患。在工作中,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固化形成了“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闭环管理、压实责任”具有山东特色的工作模式。
一是向党政主导、公安牵头要凝聚力。公安机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提请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党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通交安委“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体系,由公安机关牵头,推动各成员单位综合施策。特别是,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请将重点隐患治理作为跟踪督办重点事项。16市全部建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度,152个县级交安办实现公安、交通、公路、住建、综合执法等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形成了隐患排查整治“短平快”齐抓共管模式。德州发挥乡(镇、街)、村两级工作机制作用,全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
二是向部门共治、社会参与要战斗力。联合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等省交安委16个成员单位共同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围绕“人、路、车、企”四个方面,梳理出设施缺失、标志不全等34类“显性”隐患和疲劳驾驶、企业源头等40类“隐性”隐患,推动各部门分类施策,落实整治措施。探索隐患治理资金“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助、社会捐”共治模式,联合国家金融山东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警保合作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保险机构建立“除隐患、防事故、降理赔”机制,投入专项资金533万元、整改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474处。4.7万个村居将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醉驾等易发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推行信誉积分管理,群众自管自律意识大幅提升。烟台筹集资金1970余万元,全面整治农村平交路口,让群众出行更安全。
三是向闭环管理、压实责任要执行力。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强化数据赋能,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保险理赔数据,与隐患排查整治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建模分析,形成隐患清单,由属地政府领导签字认领,压实治理责任。建立“第三方评估、对账复盘”精准督查模式,对发现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一律制作问题清单、一律抄送属地政府,对工作滞后和“老大难”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市公安交警部门组建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加大对较大以上和“四类”涉企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力度,对存在隐患治理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或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探索运用政府督查、纪检巡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切实起到“查办一起事故、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作用。
中新社记者:
穿村过镇路段事故多发问题广受老百姓关注,请问淄博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做的?
郭华:淄博市属于组群式城市,国省道在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穿村过镇路段。这类路段不同于某个特定路口,其特点是长达几公里的路段,多次发生同一规律性的大小事故,需要综合考虑安全效应和群众出行的需求,治理难度较大。淄博市的经验,总体来说是充分发挥各级交安委的协调议事作用,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S231张台线罗村段等农村地区穿村过镇路段开展协同治理,经过治理,与去年同期相比,该类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整治经验主要有:一是注重协同共治。农村地区穿村过镇路段的危险因素很多,有路的问题、环境的影响和人的因素,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无法实施有效治理。为此,公安交警部门依托区县交安委向区县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以《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为依据,在道路所属部门、镇办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隐患的有效整改。
二是树立“有解思维”。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有其复杂性和反复性。例如:S231张台线罗村段交通状况组织复杂,有大货车通行,经过企业、村庄、学校,人流车流密集,曾多次采取封闭中隔带不合理开口、路口改造等不同措施进行治理,今年对前期已经采取的治理措施进行“回头看”,评估整治效果,调整治理思路,再次制定了提升道路照明、增设信号灯等治理措施,为根除隐患奠定基础。
三是分类施策,逐项击破。针对穿村过镇路段战线长、问题多、事故多的特征,在不具备大规模改造的情况下,统筹整治措施,投资170余万元,在该路段的重点路口、支路接入口分别采取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支路哨兵、智慧斑马线等一系列措施,以“组合拳”逐个击破治理难题,围绕“主路控车速、支路缓进入”的思路,促进各项整治措施形成良性化学反应。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请问,山东是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
刘大为: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事故预防、宣传先行,扎实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活动,从群众看得到、记得住、听得见的地方寻找突破口,深化“一栏一牌一喇叭”宣传阵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和全局谋划。2023年3月,省公安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山东公安交通管理应急广播信息发布规范》,由专业主持人录制交通安全提示音频,通过全省公安交管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从应用该系统至今,依托设置在全省村居的25万个应急广播大喇叭音柱,每周播报交通安全提示,覆盖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返乡群众3200万人次。将健全农村大喇叭精准宣教体系列入《2024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十七项重点工作之一,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农村大喇叭建设。
二是推动大喇叭宣传警示由村干部负责。将村干部纳入交通安全精准宣传的大体系中,形成交警收集整理辖区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村干部通过方言方语在本村本地通报违法案事例的模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效果更明显。
三是宣传内容常换常新。广泛利用村务公开栏、住宅外墙等,张贴挂图海报、刷写宣传标语,根据季节特点、农忙农闲特点、群众出行特点等,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形成“时时受教育、天天见宣传、月月有更新”的宣传模式。
同时,成立省、市、县三级宣讲小分队,灵活机动,深入农村大集、村委广场,走进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拉家常”“话安全”,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及安全出行常识,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发挥“云哨”系统智能语音系统的自动提醒功能,对严重违法多发、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自动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点对点”提示警示驾驶人,教育及时到位,消除风险隐患。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