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当地相关单位和媒体在网络上发布了一起案例,前段时间,一男子骑车与他人发生了非常轻微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两人都未受伤。原本双方可以自行离开,却因为责任划分问题吵了起来。
万万没想到,其中一名男子在争吵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本事故中,不幸身亡的男子是王某,与其争吵的男子是张某。在事发的4天前,王某刚做完心脏手术,他有不仅有心脏病史,还有高血压。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明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的情况下,还是和对方发生争吵,应该承担自己死亡的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张某百分之五的责任。
对于这起事故,网友吵翻,没想到,仅仅是一次争吵,竟然让一个人失去了生命。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去年11月28日,住在上海市的市民王某将车辆停放在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弄堂门口。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荀某遂上前劝阻,争吵也随之发生。
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当天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事宜发生了口角。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黄某劝回屋内。
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王某亲属将吵架对象荀某诉至法院,索赔90万余元。
法院:未发生身体冲突
吵架对象无责
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
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被告劝阻发生口角,但时间很短,未肢体冲突,故无责。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