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再次提醒!

文摘   2025-01-24 15:43   江苏  
春节即将来临
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
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


  


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这个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文明的过节氛围,在此向大家发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

一、为禁燃禁放贡献力量。严格遵守《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不违规寄递、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内少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为禁燃禁放传递声音。积极向身边人主动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参与身边社区开展的禁燃禁放相关活动,倡导文明环保新理念,努力营造禁燃禁放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为禁燃禁放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违法寄递、销售、储存、运输,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劝导,以实际行动做知法守法的带头人,美丽家园的守护者。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响应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共同营造空气清新、平安祥和、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忠心祝愿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盱眙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温习下

盱眙哪些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依据《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盱眙县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外

下列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5.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8.输变电特高压设备安全区域;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违反后果

  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部分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融媒体编辑:张灵芝

责任编辑:丁文

审核:王礼富

复审:王金波

终审:贾战军



“盱眙发布”宠粉时间到!

(点击看详情)


这期为您准备的有国联开元名都住房体验券、自助早餐券,江苏有线“广电5G”手机卡、小眙啤酒等丰富礼品!


参与方式很简单:

①在“盱眙发布”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面“点赞”、“分享”、“留言”。

“点赞”量前10名、“分享”量前10名、“留言”精选量前10名的网友可获得福利(排名后台会自动统计)。下期开奖时间:1月30日

盱眙发布
盱眙县融媒体官方公众号。新闻信息发布与互动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