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金山区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水务局联合区税务局于12月12日召集全区取水企业开展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培训会。
培训主要围绕水资源费改税的政策背景、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步骤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参会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掌握实际操作方法。
区取水管理部门就取水设施管理台账及各类报表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并对新政实施后的取水日常管理重点进行阐述。区税务局财行社保科就水资源费改税政策进行解读,明确缴税申报的操作要点。
下一步,区水务局和区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协作,完善取水管理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业务指导,不断扩大水资源税改革成果,激励取水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全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给水所供稿
金山水务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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