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通行“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民生   2024-11-11 19:29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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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有效减少货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晋环委办发〔2023〕2号)、《临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临政办发〔2024〕4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通行“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临政通告〔2024〕2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对通行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管控范围
以洪洞县城为中心,以省道224线(桃临线)与国道108线堤村交叉口、京昆高速明姜收费站、临汾环城高速临汾北收费站、临汾环城高速洪洞西收费站四点连线为边界,含本区域内的国道108线和省道224线(桃临线)。
二、管控时间及时段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每日9:00至次日2:00不准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需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通过并就近驶入高速。
三、管控期间优化通行线路
(一)由北向南
由霍州方向驶入国道108线、省道224线(桃临线)行驶的车辆从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二)由南向北
由临汾方向驶入国道108线行驶的车辆从临汾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由临汾方向驶入省道224线(桃临线)行驶的车辆从洪洞西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由东向西
由古县方向驶入国道309线行驶的车辆从曲亭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由西向东
由蒲县方向驶入X545广岔线行驶的车辆从洪洞高速口上高速通行,由蒲县方向驶入省道328线(洪永线)行驶的车辆经108国道从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车辆通行规定
(一)在绿色运输示范区管控时间和时段内,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送车辆及集中供热、城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可以进入,但以上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且密闭苫盖到位,并按照要求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氢能、电能货运车辆密闭苫盖到位后,不予管控。
(三)进入临汾市主城区(同蒲铁路线以西,滨河东路(含)以东,河汾路(含)以南,南环公路(含)以北)内的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进入我县绿色运输示范区的车辆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
(四)用车企业及个人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在“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核发电子通行码,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五、管控措施
绿色运输示范区采用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和电子监控抓拍并行的方式管控,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时段、优化通行线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一)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管控之日起,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违规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电子抓拍系统具体位置如下:
临汾绕城高速洪洞西口与桃临线交叉位置临汾方向400米;临汾北高速出口引道与国道108线交叉口南临汾方向400米;曲亭高速出口引道与国道309线交叉口西侧路口100米。
(二)联合执法检查点。在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基础上,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劝导,对擅自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依法予以处罚。联合执法检查点具体位置如下:
1、省道224线(桃临线)洪洞西高速口;
2、国道108线与甘亭工业园区南外环路交叉口;
3、国道108线明姜高速口;
4、国道108线临汾北高速口;
5、省道224线(桃临线)堤村口。
六、相关要求
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及时开放备用线路(限止通行线路),确保货运车辆正常通行。
特此通告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洪洞发布
洪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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